
總統賴清德2025年提名最高檢察署書記官長林麗瑩為大法官侯選人,因藍白杯葛,林未能通過人事同意權審查,今再度被提名為監察委員。林麗瑩對德國法制專精,曾負責大法庭法律辯論及憲法訴訟業務,認為廢不廢死應尊重民意。
林麗瑩是司法官學院31期結業,學經歷為台大法律研究所碩士、德國科隆大學法律博士候選人,曾任法務部綜合規劃司長、司法院政風處長要職。
林麗瑩於綜合規劃司長任內推動「司法改革國是會議」業務,後借調至最高檢察署訴訟組辦事,負責大法庭法律辯論、憲法訴訟業務;前檢察總長邢泰釗於前手書記官長吳怡明調升澎湖地檢署檢察長後,請林接任書記官長迄今。
事實上,總統府2025年一度提名林麗瑩為大法官候選人,立法院全院審查時,林就是否支持廢死、檢察官是否濫權羈押等傳統議題回答立委的質詢。
國民黨立委蘇清泉問林麗瑩是否贊成有條件廢死?林麗瑩表示,死刑在台灣社會是高度爭議問題,要不要廢死應尊重民意,根據憲判結果,目前死刑是合憲的「我是檢察官,只要有死刑,我們就依法執行」。
民眾黨前立委林憶君提及羈押權問題「為何檢察官把人押起來再找證據?」林麗瑩表示,檢察官無法直接押人,只能聲請由法院審查是否符合要件,檢察官要證明有逃亡或串證、滅證之虞,法官才會裁定羈押「檢察官都非常謹慎,不至於會押人取供」,這是法律上所不允許的。